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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 (Beast)

定义与分类

“兽” (Beast) 是魔法部神奇动物进行官方分类的三大类别之一,另外两个类别是“ (Being)”和“灵魂 (Spirit)”。该分类由魔法部下的神奇动物管理控制司负责界定和管理。 根据 1811 年由时任魔法部部长格罗根・斯顿普 (Grogan Stump) 制定的标准定义,“兽”指的是 任何不具备足够智慧以理解魔法社会法律,也无法承担参与制定这些法律之责任的生物。这一定义至今仍被沿用。 在神奇动物管理控制司内部,进一步设立了三个司来分别处理这三类生物:

历史背景

在 19 世纪之前,魔法界对于“兽”与“人”的界定一直存在巨大争议。早期的定义非常粗糙,例如简单地以“是否用两条腿走路”来划分,这导致了荒谬的结果——妖精小矮人被划为“人”,而长有双腿的卜鸟鸟形食人怪也被错误地归入此类。这引起了妖精等种族的强烈抗议。 这一混乱局面直到 1811 年才得以终结。时任魔法部部长格罗根・斯顿普宣布,任何拥有足够智慧理解并参与魔法社会法律构建的生物,都应被定义为“人”。 然而,这一新定义也带来了新的问题。马人人鱼虽然完全符合“人”的智慧标准,但他们主动拒绝了这个身份,为了避免与吸血鬼沼泽挖子等他们不认同的生物同属一类,他们强烈要求继续被归类为“兽”。自此之后,马人人鱼在法律上被划归兽司管理,尽管这只是名义上的,魔法部内部分别设立了马人联络办公室人鱼联络处(Pottermore)。

分类争议与特例

尽管格罗根・斯顿普的定义解决了大部分问题,但仍有一些生物的分类处于模糊地带,引发了持续的讨论:

法律与管理

所有被归类为“兽”的神奇动物都受到魔法部一系列法律的严格管控。主要法规包括:

幕后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