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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 (Beast)

定義與分類

魔法世界中,動物 (Beast) 是對非人類魔法生物進行官方分類的三大類別之一,另外兩類為「人 (Being)」和「靈體 (Spirit)」。根據魔法部在 1811 年制定的指導方針,「動物」被定義為 「任何不具備足夠智力去理解魔法社會法律,也無法分擔制定這些法律責任的生物」。 這個分類由魔法部奇獸管控部門負責管理與執行。該部門還為已知的「動物」設立了一套危險等級分類系統,以提醒巫師們應對它們時需採取的防範措施:

此分類標準主要來自紐特・斯卡曼德所著的教科書 怪獸與牠們的產地

與「人 (Being)」的區別

「動物」與「人」的區別是魔法社會中一個長期存在且複雜的議題。其核心差異在於智慧程度和社會責任感,而非外貌或是否能使用人類語言。 歷史上,魔法部曾嘗試用更簡單的方式劃分界線,但均告失敗。例如,最初的定義試圖將所有用兩條腿走路的生物都歸為「人」,但這導致山怪被納入,而人馬等智慧種族卻被排除。後續嘗試以「是否能說人話」為標準,同樣產生了謬誤。 最終確立的 1811 年定義也帶來了一些特殊情況,凸顯了分類的複雜性:

歷史淵源

對魔法生物進行系統性分類的歷史可以追溯到 14 世紀。

相關法規與組織

管理「動物」的相關法規是魔法部職能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由奇獸管控部門下的「動物管理組」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