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动物保护法
基本信息
核心宗旨与条款
“神奇动物保护法” 并非指单一的一部法典,而是对魔法世界中一系列旨在管理、控制和保护神奇动物的法律法规的统称。其核心宗旨在于维护巫师社会与神奇动物之间的秩序,防止麻瓜察觉到魔法生物的存在,并为不同生物提供(尽管往往不完善的)法律地位和保护。 该法律体系的核心基于魔法生物管理控制司对生物的三级分类系统:
- 动物 (Beast): 指无法理解魔法社会法律,也无法参与立法的生物。
- 灵魂 (Spirit): 主要指幽灵等。
历史上,人马和人鱼曾被邀请获得“人”的身份,但他们为保持独立性而主动选择“动物”身份。这一分类系统是诸多法律条款的基础,但也体现了魔法社会根深蒂固的物种偏见。 已知的关键条款包括:
- 《1709年巫师公约》 (Convention of Warlocks of 1709): 严格禁止巫师在英国境内私自饲养龙。
- 《1811年“人”的定义》 (Definition of “Being,” 1811): 由时任魔法部部长格罗甘・斯坦普确立,奠定了现代生物分类的基础。
执行与影响
该法律体系主要由魔法部的魔法生物管理控制司负责执行。该司下设多个办公室和委员会来处理具体事务,例如:
- 处置危险生物委员会: 负责审理涉及危险生物伤人或造成破坏的案件。
- 家养小精灵安置办公室: 负责为被解雇的家养小精灵重新寻找工作岗位。
尽管法律条文存在,但其执行过程常常受到偏见、腐败和官僚主义的影响。例如,富裕纯血统家族(如马尔福家族)能够利用其在魔法部的影响力来操纵审判结果。此外,法律对某些物种(尤其是家养小精灵和狼人)的保护极为有限,这反映了魔法社会中普遍存在的歧视现象。
在故事中的作用
“神奇动物保护法” 及其相关机构在系列故事中扮演了关键角色,推动了多段重要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