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动物_magical_beast

神奇动物 (Magical Beast)

神奇动物(Magical Beast)是魔法世界中对拥有魔法能力的非人类生物的一种官方分类。这个术语用于区分那些被魔法部定义为“”(Being)——即拥有足够智慧理解魔法社会法律并承担相应责任的物种——以及“灵魂”(Spirit)——如幽灵吵闹鬼——的生物。 神奇动物的种类繁多,从无害的弗洛伯毛虫到极度危险的蛇怪。它们的研究、驯养和管理是魔法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由魔法部下的神奇动物管理控制司负责。关于神奇动物的权威著作为纽特・斯卡曼德所著的教科书神奇动物在哪里

根据神奇动物在哪里一书,魔法部为所有已知的神奇动物制定了一套危险等级分类系统,以告知巫师该生物可能带来的威胁程度。

“动物”(Beast)与“人”(Being)的划分是魔法世界一个长期存在争议的政治与社会问题。14世纪时,魔法界领袖确定了“人”的定义标准:任何能够使用人类语言进行交流、且能理解魔法社会法律的生物。 然而,这个定义引发了诸多问题:

  • 自愿降级: 马人 (Centaurs) 和人鱼 (Merpeople) 尽管符合“人”的定义,但为了避免被卷入巫师的政治纷争和法律管辖,他们自愿请求并被划归为“动物”。
  • 定义模糊: 家养小精灵 (House-elves) 在故事的很长一段时间内,虽然拥有智慧和语言能力,但法律地位模糊,常被当作财产而非“人”对待。
  • 双重身份: 狼人 (Werewolves) 在未变身时是人类,但变形后则被视为极度危险的“动物”,其法律地位非常复杂。
  • 智慧表现: 八眼巨蛛 (Acromantulas) 和斯芬克斯 (Sphinx) 能够像人类一样交谈,但由于其暴力天性和食人倾向,被归类为“动物”。

这一划分直接影响了神奇动物管理控制司的管辖范围,并持续引发关于物种权利的讨论,赫敏・格兰杰创立的家养小精灵权益促进会 (S.P.E.W.) 正是此类讨论的体现。

魔法部通过神奇动物管理控制司制定并执行一系列法律来控制和保护神奇动物,同时也保护巫师和麻瓜免受其害。

  • 1965年禁止实验性繁殖法 (Ban on Experimental Breeding, 1965): 此法案禁止巫师创造新的神奇动物物种。鲁伯・海格在1994年培育的炸尾螺 (Blast-Ended Skrewts) 就严重违反了该法案。
  • 危险动物处置委员会 (Committee for the Disposal of Dangerous Creatures): 该委员会负责审判并决定如何处置被认为对魔法社会构成威胁的动物。最著名的案例是1994年对鹰头马身有翼兽巴克比克 (Buckbeak) 的审判。
  • 龙的管制: 饲养龙是严格非法的,魔法部在世界各地设有龙的保护区,由专业的驯龙人负责管理。
  • 生物贸易限制: 许多神奇动物及其身体部分(如独角兽的毛和角、凤凰的尾羽)的贸易受到严格管控。

神奇动物在《哈利・波特》系列故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推动了情节发展并丰富了世界观。

  • J.K. 罗琳于2001年为慈善机构“喜剧救济”(Comic Relief) 撰写了补充读物神奇动物在哪里,这本书极大地扩展了原著小说中关于神奇动物的知识体系,并成为了大部分官方分类和描述的来源。
  • 神奇动物在哪里电影系列进一步扩充了神奇动物的种类和相关知识,引入了如嗅嗅 (Niffler)、鸟蛇 (Occamy) 和雷鸟 (Thunderbird) 等新生物。(电影设定)
  • 神奇动物的概念与阿尼马格斯 (Animagus) 有本质区别。阿尼马格斯是能够凭自己意愿变成一种特定动物的巫师,其本质仍然是人,而神奇动物是天生的非人物种。